证券代码:600812 股票简称:华北制药 编号:临2006-026

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
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对公告的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。

   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8月7日上午9: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,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,代表股份292,698,973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.42%,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2人,代表股份292,640,678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.41%,流通股股东及代表3人,代表股份 58,295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1%,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大会由董事长张千兵先生主持,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。
  二、提案审议情况
  1、关于修改《公司章程》的提案
  表决结果:同意292,698,973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;弃权0股。
  其中: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,640,678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;
  流通股股东同意58,295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
  2、关于华药集团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部分资金占用的提案
表决结果: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,同意5,928,295股,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%;反对0股;弃权0股。
  其中:非流通股股东同意5,870,000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;
流通股股东同意58,295股,反对0股,弃权0股。
  (因华药集团公司已将相关手续办理齐备,同时于2006年7月27日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。为此,公司7月28日刊登公告将《关于华药集团公司以非现金资产抵偿部分资金占用的议案》作为临时提案,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。
  公司与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互保事宜,因双方担保需求及担保方式发生变化,经友好协商,双方不再建立互保关系。为此,公司7月28日公告取消了在此次股东大会审议《关于拟与河北宣工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》)
  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《法律意见书》,认为: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、会议表决程序、表决结果均符合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;本次会议决议合法、有效。
  四、备查文件:
  1、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;
  2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。

           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8月7日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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